当前位置: 首页 > 产品大全 > 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_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展览展示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下述展览展示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点:

(3)展会时间:
日至日;
(4)展位位置:

(5)展位面积:
__平方米;
(6)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位设计、搭建、布置、现场维护、展品运输(如有)、撤展等。具体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服务方案及要求》。

1.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及展会举办地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展位结构安全、稳固。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该费用为含税包干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利润及税金。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预付款;
(2)展会搭建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大写:);
(3)展会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即人民币元(大写:_)。

2.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约定付款。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2)提供展览展示所需的相关图文资料、展品信息等,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
(3)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对接,协调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4)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及时验收,提出合理意见。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附件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2)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劳动安全,办理相关保险,并对服务期间其人员及财产的安全负责;
(3)负责办理进场施工、展示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展会期间负责展位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5)撤展后负责将场地恢复原状,并清理干净。

四、交付与验收

4.1 乙方应于日前完成全部展位搭建及布置工作,并通知甲方验收。
4.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__小时内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及附件约定为准。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验收确认单》。如甲方认为存在不符合约定之处,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展会开始前完成整改。
4.3 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交付或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

5.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创作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项后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5.2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此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六、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服务,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已收款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千分之
__的违约金。
6.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法定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7.1 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可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7.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展会取消或延期,双方应友好协商合同后续处理事宜。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送达对方。以下地址为送达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地址发出的通知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电话:;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电话:;邮箱:_。

9.5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服务方案及要求》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xiaoyaysg.com/product/29.html

更新时间:2026-04-10 10:16:42

产品列表

PRODUCT